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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24-06-14 15:24:06 作者:

在农村,越来越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去了,出现了地多人少的想象,自然有些土地出现了闲置,国家出台了土地处置办法后根据实际情况,又修订了新政策,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那些变动呢?要探索为你解答。

一、竣工时间要现场公布

《办法》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应当就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按照实际情况作出明确约定,因特殊情况,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的,以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实际交付土地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定时间为准。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并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等。

二、闲置费非生产成本

修订强调,在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前,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土地使用者新的用地申请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申请。按照原规定,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修订后,这一标准统一改为“20%”。并首次明确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透露,广州对于闲置土地,首次处置并给予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一年的,缴纳土地闲置费后,用地单位还须按现行的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延期一年期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如仍符合延期开发条件的,用地单位须按最新基准地价标准(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比最新基准地价高的按成交价)的20%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与第一次延期的履约保证金相比,二次延期的履约保证金提高50%~60%。未按期动工的,履约保证金予以罚没,并纳入土地出让金管理。

三、如何认定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同时,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以上是关于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变动的解答,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有效促进土地的闲置,节约土地,因此闲置土地的利用要充分符合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要进行处分,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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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和程序有哪些 答: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延长动工建设期限及协议收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处置。 (一)征缴土地闲置费 1.因主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满一年未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出让(划拨)地价款或转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给予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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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78129
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办法 01:22 回答: 法律部落 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答: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是国家国土资源部1999年通过的法律法规,其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处理流程,审批程序等做出了规定,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基本内容 第一条 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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