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考虑到了实行“一胎化”政策可能会出现的两大负面效应----老龄化和性别比失衡,但同时又认为这两大负面效应-都可以避免。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两大负面效应-都出现了: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因此看来,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 策,还是应该坚持的。”但同时,彭*华称,民间有关“放开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日渐提高。她介绍,北京市按照国家政策,现已调宽生二胎的准入门槛。如夫妻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双独”家庭准许生第二胎;再婚家庭夫妻一方无子女,也可再生育;独生子女夭亡家庭、头胎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家庭亦可生二胎。对于符合 政策的二胎生育者,目前北京市设置了为期4年的“生育间隔”。彭*华介绍,北京市正在考虑适时将这一间隔期取消,但具体何时实施尚未确定。“应该让育龄妇 女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再生育。”她说,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取消生育间隔期。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有关提案:
上策:取消生育限制并鼓励生育。一个国家要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就必须使生育率保持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自从1991年到现在,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 于世代更替水平;而且,多次生育意愿调查结果表明,中国育龄夫妇的平均生育意愿也低于世代更替水平。因此,如果要使生育率回升到世代更替水平,不但要取消 生育限制,还应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一旦完成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根本性转变,即使鼓励生育,也很难促使生育率回升到世代更替水 平。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上策:取消生育限制并鼓励生育。
如果在2010年9月改变现行人口政策,应当采取什么样的人口政策呢?我认为,有上、中、下三策: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其一,关于老龄化,这份文件预测:“人口‘老化’的现象在本世纪不会出现,因为目前全国人口约有一半在二十一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到百分之 五。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四十年以后才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也就是说,到2020年才会出现老龄化现象。然而,国家统计 局在1999年10月已经宣布中国进入了一个老龄化的社会。截至2009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2.5%,达到1.67亿人。
北京拟准许单方为独生子女夫妻生二胎
——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有望出台
建议: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我国最大的矛盾是人口和资源的矛盾,从上世纪50年代一直到 70年代都放开生,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尽管它在实施上出现了种种问题,但是它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国从1980 年开始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政策。时至今日,独生子女政策已造成了一些负面效果:从年龄结构来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人口老龄化危机,而且是“未富先老”;独生 子女政策的强力挤压和农村“一孩半”政策的误导,也造成了严重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据计生委的统计数据,近年出生婴儿性别比已超过120:100,个别 农村地区甚至超过200:100,再过十多年,中国有可能出现几千万光棍。人口老龄化和性别比失衡危机,极有可能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稳定问 题,故此,放宽生二胎的条件,允许更大范围的群体生育第二胎,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项实行了近30年的政策,既然当初定下了改变这项政策的时间表,那么,到了预定的时间,就应该改变这项政策了。况且,考虑到这项政策带来了原先认为可以避免的负面效应,就更应该改变这项政策。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中-策:全面放开二胎,并在一年后或两年后再取消生育限制。
在2010年9月出台新的人口政策:
下策:实行“一独生二”,并在一年后或两年后再全面放开二胎。
据新京报1月25日报道:昨日,北京市人口计生 委副主任彭*华透露,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进行适度放宽独生子女准生“门槛”的调研。2010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有望出台!生二胎的条件有望放宽,夫妻单方 独生子女或将纳入准许范围。此外,北京市有望取消妇女生育两胎须间隔4年的规定。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彭*华昨日介绍,目前北京市人口统计数据为 1695万,每年还以62万-63万的速度增长。此前,北京市曾进行过一个人口容量规划,1800万的数字将很快被突破。
1980年9月25日,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的公开信》,标志着中国开始全面推行“一胎化”政策。这份文件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并明确指出这项政策持续的时间是30年:“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也就是说,按照时间 表,应当在2010年9月改变人口政策。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案由(提案主题):中国人口政策改革的上中下三策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编号:e政案第2625号
提案人:何亚福
内容:
下策:实行“一独生二”(即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者,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并在一年后或两年后再全面放开二胎。“一独生二”方案违反了生育权平等的原则,因为在这种方案中,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生育权是不平等的。因此,不宜采用下策。
中-策:全面放开二胎,并在一年后或两年后再取消生育限制。二胎方案的优点是:符合大多数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现在大多数人口 学家都支持二胎方案;各大门户网站的多次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二胎方案得到最大多数人的支持;各地的二胎政策试点地区的出生性别比保持在基本正常的范围内。 二胎方案的缺点是:不彻底,力度不够,仅仅放开二胎,仍然不足以防止中国将来的人口锐减。因此,二胎方案只能作为一种过渡的方案。
2010年是中国进行人口政策改革的关键一年,履行30年前的诺言,改变不合时宜的计划生育政策,定能获得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在2009年全国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认为,为了更长远的考虑, 中国应该改革现有计划生育制度,实行计划生育二胎制度。此议一出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质疑者有之赞同者亦有之。近年来民间对调整计生政策,允许生二胎的呼 声也日高。北京零*调查公司的一项调查声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包括广州在内的数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 34.6个百分点。然而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育龄居民对生育二胎的渴望,并不如人们所料想的那样迫切。迫于生育二胎子女带来的生活、教育以及就业等方面压 力,使他们不敢轻言二胎梦。所以就算放开政策让他们生二胎,他们也不一定会去生。
其二,关于性别比失衡,这份文件说:“解放以后,我国历年人口统计都证明,男女性别的比例大体上差不多,男孩稍为多一点。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 来,有关部门在一些地区对头胎生育的孩子的性别比例作了调查,结果也是男孩比女孩稍为多一点。”后来的事实证明:实行“一胎化”政策以来,中国的性别比逐 渐攀升,性别比失衡问题越来越严重。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国的出生性别比为108.4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出生性别比为 111.92,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出生性别比为116.9,2008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20.56。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 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四川是一个人口比较多的省,为了有效做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农村有生二胎的风俗习惯,但又需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们对四川省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子的情况做以下的说明。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