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银行不予贷款 杨*才表示,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目前,银监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早在国务院17日发布新政之前,各家银行就纷纷调整了房贷利率优惠,曾经随便可以得到的七折利率优惠不存在了,八五折又成了主流,很多正在办理贷款或者打算办理贷款的人无不大呼倒霉,毕竟房贷的偿还期长达数十年,15%的优惠将让人多掏不少利息,而许多已经办过贷款的人无不暗自窃喜,"幸好在七折优惠的时候办了",可是,存量房贷的利率优惠是否就不变了呢?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上周末,中国银行率先宣布上调存量房贷利率,而四*行中的工行、农行及建行广*省分行均表示,截至昨日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要待今日看总行是否有相关发文。
对此,中行总行办公室主任赵-蓉表示,该行与客户签订的按揭贷款,一般每两年检讨一次利率方式。如果去年签订合约,明年便到期调整利率方式,即由基准利率打7折,向上调整至8.5折(首套房),二套和三套房则相应上调至1.1倍和1.2倍。按合约订明,其后多数每两年检讨一次利率方式。所以说,此次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并没有违约。
4月21日,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才提出了二套房认定标准拟采取"只认房不认贷"的方式,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只要手头有一套房,不管是否为贷款所买,其再贷款买房时均被视为购买二套房,同时,认定的范围将以家庭为单位。目前对于二套房认定的标准和细则,建设部和人民银行仍旧在制定中,但是总体思路是"以房为限,以家庭为单位。"
4月22日,相关媒体报道,银监会对二套房认定将执行最严格的标准--"既认房又认贷",即购房者贷款次数和房屋持有量将作为界定二套房的标准,同时有效、互为补充。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商业银行执行的以贷款次数为准的认定方式继续有效,同时加入以房屋持有量的认定标准。二者为相互补充的关系,而非相互排斥。"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并非"只认房不认贷",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既认房又认贷""。
上述负责人同时补充道,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提法并不和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相冲突。未来出台的细则对于改善型住房仍旧给予保护和政策倾斜,如果家庭拥有的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再次购房将被认作是改善型住房需求,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的时候将视同首套房来对待。
·二套房认定不再以是否贷款为认定标准 此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在此标准下,即使借款人目前已经有了一套房产,但是如果是全款购入的,在银行并没有贷款记录,那么再贷款买房仍然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而此次银监会很明显收紧了认定标准,杨*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4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指出,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对此,各部门应制定详细政策来应对,其中,国务院重点提及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对此,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才昨日表示,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的范围将以家庭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