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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2024-06-15 09:59:10 作者:闭眼听风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撤销权制度的完善

(一)增加规定赠与目的落空时的来自撤销权

目的性赠与是指为了剂圆司缩唱景够跳帮助受赠人达到某一具体目的而进行赠与。目的性赠与中,赠与人要求受赠人将其所赠与财产用于特定的目的,如果受赠人不按赠与人要求的特定目的使用或者按赠与人要求的特定目的使用后尚有剩余时,赠与人能否行使撤销权的问题,我国合同法没有具体艺抗后化绝片脱除二错规定。有学者认为,盾探包目的性赠与合同适用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即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后,除有法定原因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但笔者认为,从感情和道德因素是赠与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受赠人没有将资脸也配高怎议静受赠的财物用于特定的目的,这对赠与人无疑是一种欺骗和不尊重,至少也是与赠与人赠与财物的初衷相违背的,而且这种现象也不利于提高人们捐赠的积极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赋予赠与人以撤销的权利。

(二)附义务赠与的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我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没有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却化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在所罗沙强散皇雨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笔者认为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并非纯短基周易验资质获利益者,他还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虽然这种代价并非赠与合同的对价,但和受赠人纯获利才叶受细夫益的赠与相比,它结真细案改一信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单务合同,由于赠与人在两种情况下的责任和付出不同,所以法律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点草她牛破和纯获利益的赠与合同应区别对一块钱转粉待。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要受到相应的限范球丝制。在受赠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不应再享有撤销权;在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

(强井松厂至齐马节三)赋予赠与人穷困状态下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赠与人在穷困状态下的不履行权。本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在基于双方的合意成立以后,就具有约束赠与人的效力,无论其财产发生何种变化,都应当依约履行。但是由于赠与合同毕竟具有不同于一般双务合同的单务性,依“舍己为人”的道德准则作为对常人的要求毕竟过高。因此,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恶化之时,法律本着人之常情,赋予赠与人在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以使赠与人先行自谋,而虽验后谋人。由此可见,赠与人的念伯农手工聚信看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实际被罗夜自议谁他京上是同情弱者的一种道德化之规定。但仅仅赋予赠与人以穷困抗辩权,似乎还不足以维护赠与人的利益,因为赠与人还不能够要求返还财产。可是实际情况往往是赠与人陷于窘境,经济极其恶化,难以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停止履行赠与义务,也不能帮助他摆脱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公平公正的精神和人道主义的考虑,可以赋予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只有这样才能使赠与人请求受赠人返还财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赠与人的生活困境。

延伸阅读: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



合同的效力中有一种效力是可撤销的,关于可撤销的合同,我们如果想要行使撤销权时怎么行使的?可撤销权的行使有没有时间限制呢?现在要探索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如何行使的问题。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大陆法认为,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法律着重保护的一方当事人(如受欺诈人、受胁迫人、发生误解的当事人等),另一方当事人不享有此项权利。我国《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主体采取了有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作法,采取区别制。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立案、审理并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因为合同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一种形成权,因而根据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为撤销权人单方的行为,无须相对人表示同意。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合同法》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个除斥期间、不变期间,不发生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后果。但是,《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在撤销权行使的起算点上是有所出入的。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而根据《民法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四)行使撤销权后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撤销权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后,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处于无效状态。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被撤销后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也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也是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后的共同处理原则。具体而言存在如下几种措施:

1、返还财产。

适用于已经履行的合同,是指因该合同交付了财产的当事人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包括所交付的财产及其孳息和所支付的费用;

2、折价补偿。

是指当事人对应当返还而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予以折价补偿。不能返还,包括事实上不能返还和法律上不能返还两种情况。事实上不能返还,是指属于无形财产的专有技术、信息资料等,即使返还也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法律上不能返还,是指财产已经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对该财产已取得所有权。没有必要返还,主要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认为不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因而不必要返还;

3、赔偿损失。

是指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可撤销权的行使问题,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可撤销权的问题,如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在行使可撤销权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如果您想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要探索.


相同观点补充:
主编用户ID:88230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 答: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办法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撤销。一般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时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探友名称: blw86414 点赞
主编用户ID:72641
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权的如何行使 问:民法典中合同撤销权的如何行使 答:《民法典》中撤销权行使方式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法定可撤销事由有: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
探友名称: 过河卒子传奇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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