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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

2024-06-15 05:44:29 作者:蓦然流年暗度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李论半影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颁布的时间是在1994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旧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不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因此就必然对旧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来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那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

一、工资支付暂行最新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 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 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 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 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 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 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 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 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 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 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 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 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 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 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 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 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 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 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 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 %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 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 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l)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 门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 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 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否有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劳动部对于其颁发的规定在劳动部网站上均标有其时效性,对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如下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发布日期:1994.12.06 实施日期:1995.01.01 发文字号:劳部发[1994]48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可以看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行有效。

由此可知,对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所得到的答案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在仍然有效。虽然有最新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但是这是在旧的规定上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显示需要所的来的,其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没有变化。法律的相关规定有其对应的稳定性,只有当法律缺陷的成本远远大于立法成本是才能对法律本身产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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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175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22最新版 答:法律主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在仍然有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工资条例出台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将废止。工资立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工资支付条例》,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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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2146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和 劳发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 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和 劳发部关于印发《对<工资... 答: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时间】1994-12-6 现行有效。2、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部 【颁布时间】1995-5-12 现行有效。
优秀探友: 蒋德顺520 点赞 1
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7856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废止了吗 答:现行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于1994年规定,是根据当时的生活经济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现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并未废止,仍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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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25849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有效吗 工资暂行规定是什么 答:发布日期:1994.12.06实施日期;1995.01.01发文字号;劳部发《1994》489号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从中可以看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现行有效。在1994年,我国劳动部就发行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这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主要针对关于劳动报酬,工资支付等问题的法律而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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