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川斤送从倍史才告:XX,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室,身份证号码: 。
被告:1,女,汉族态注胜该设,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知呼高发重属九鲁季乡室,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被告:2,男,汉族,1987年10月8日出生房关齐行委财孩假太,住址 省 市 区 花园 幢 室,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41万元及因被告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房屋溢价损失34万元,返还购房款5万元,合计80万元。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过充酒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1于2015年但松酸依赶星9月15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下简称为“买卖合同”),争帮止倍读在XXXXXX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中介居间服务下,原告以人民币205万元的价款购买被告2与被告1共同所有的位于XXXXXX区XXXXX号XXXXX区XX幢XX室物业(该房产证显示被告2与被告1系夫妻关系)。合同对交易定金、付移境民看突营防烧型款方式、递件过户时间、房产洲饭时翻威产权现状、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便挥盾掉措扬临义关德克确约定。被告2因在外出差,故被告1当原告和居间人面与被告2电话联系,误被告2同意被告1出售该房述罗福料简派息胶调封航产。
2015年养甲继矿11月4日,被告1赵头顺汽起个以该期限房价波动较大其夫妻没有购置合适价格迅闭首新房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原告予以天松雷内八速微皇候思士拒绝,并要求被告继续履季想号行合同。
另了解,在买卖合同签订之后,该地段房价大涨,现今该交易房屋的房价已增至280万仍陈开原端握左右,比原、被告交易时价是架史表处盾鲜本施步格上涨了75万元。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已不能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故要求被告另行支付房屋溢价部分。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现因态卖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已不足以弥补原告的实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及买卖合同第六条亩数第五款约定,要求被告支付41万元的违约金,及承担交易房屋溢价部分的损失。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诉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 期: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篇二】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
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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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民事起诉状(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起诉状
原告: 住址: 组织机构代码: (以下简称“ ” )
被告: 住址: 组织机构代码:
(以下简称“
” )
诉讼请求 1、 年 被告支付所欠原告货款共计人民币 月 元,并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元。 )
支付利息(至起诉日,该利息为 2、 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实与理由 原告 公司与被告 公司有业务往来, 约定的付款方式为月结 30 天。被告 原告 合计仍有公司于 20xx 年 7 月,8 月,9 月份向 元, 但目前公司购买材料发生的货款合计有 元的货款未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 讼,请求依法公正处理。具体诉请如前述。 此致 人民法院
公司决定向贵院提起诉
起诉人(公章) : 日 期: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很多种,其中的起诉也是解决纠纷的途径。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哪些具体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王xx,女,汉族,现就职于xxxx市劳教所第x大队,电话:xxxxxxxxxxx
被告:河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房款339500元整;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07年9月10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拟建造的位于xx县xxx的一套面积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为听枫苑T11号,交房日期为2008年5月1日之前。协议生效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总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却迟迟没有建造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原告的入住权利无法实现。双方在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45日未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为止只返还给原告房款50000元,迟迟不予返还剩余房款,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xx
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本诉状一式 二 份
证据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