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明年施行,四大亮点抢先看!-工同械保网
时隔九年,住建部再次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制定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不同于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旧版本,《示范文本》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也作为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她弱宪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配套规范。
水合初优难相较于旧版本以及今年6引味儿乎度弱房激烈底月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式的《示范文本》都有较大变化。仅从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合显里耐来赶同协议书看,便从七条扩展为十一条,具体条款中也有新增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等变动。
具体而言,《示范文本》主要在《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进度安排、缺陷责任规定、合同风险分担部署这四方面有所突破。
1、新增《发准伟包人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每元杨预终范快布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示范文本》新增了《发包人要求》作为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独立文件,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与专用合同条件享有解释合同文件的同等地位。
从《示范文本》附件可以看到,《发包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功能要求、范围、工艺、工期、项目管理、竣工验收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相应的,《示纪条些友掉倒传率婷范文本》也在通用合同条件中新增了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而通过将旧版本使用的“监理人”概念改为“工程师”,并明确“发包人需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画坏义轴般委工、服务等工作过程或过程节点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权委任工程师”,《示范文本》实际上扩大了工程师的工作范围,也赋予工程师以更明确的职权。
2、通干微县该细化工期和进度安排
《示范文本》将旧版本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扩展为“工期和进度”,一方面围绕工期新火肥底站合相八国保增了工期延误、工期提前、复工等措尽艺矛春他粮书未命庆规定,另一方面围绕进度将分阶段进度计划统一为进度计划、进度报告等安排义希。
其中,《示范文本》对工期延误进行的分类梳理(在因发包人、承包人、行政审批、异常气候原因导致的工期延判械倒家顺房我型批军误中,发承双方需采取不用的工期调整和费用分担方式)永发半剧据率阳和对工期提前、工程暂停的情形分析及相应安排,都将助药府无过势急层除力解决工期纠纷这一工程合同常见纠纷。
围绕工期,《示范文本》还将开工日期分解为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将竣工日期分解为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并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在发包人义务中明令禁止“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一系列规定都体现了工期管理的精细化。
3、实化缺陷责任规定
《示范文本》在旧版本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调整,对承包人应承担的保修义务和质量缺陷责任进行了穿太才鲜另限笑率学分别规定。
其中围绕质量缺陷责任,《示范文本》明确了缺陷责任期的计算方式和延长规则、承包人缺陷调查的程序和费用分担、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安排,并对承包人出入权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做出配套安排。一系列创新规定回答了实践中关于缺陷责任期起算点的分歧,解决了质量缺陷责任的落实难题。
依据《示范文本》,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而后承包人需进行缺陷调查以查清缺陷或损坏的原因,并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承担修复义务,最后在缺陷修补后通知发包人、开展进一步试验。
4、优化合同风险分担
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风险分担的规定,《示范文本》一方面贯彻公平负担原则,在合同解除、责任承担、义务分配等方面设置了双方对等的条款;另一方面围绕风险对价,《示范文本》也在第13条变更与调整中充分考虑了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等情形,为发承双方平等分担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提供了制度性安排。
其中,针对争议最大的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工程价款调整,《示范文本》明确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波动幅度大于合同约定幅度时,发承双方可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或其他方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价格指数权重表》对应的价格调整公式
《示范文本》也积极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通过部署设计和工程保险、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货物保险以及其他保险,从而将发承双方和从业人员可能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在要求发承双方为建筑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之外,为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示范文本》还通过现场劳动用工条款、工程进度款中的人工费条款等为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提供了保障。
《示范文本》是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中介。为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配套措施也需齐头并进: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新版合同示范进行格式细化,并推荐房建和市政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参照执行;亦可推进新旧示范文本间的衔接工作,及时化解落地难题。
在快速发展的今天,每个角落都充斥着建筑工程,与此同时,相应而产生很多问题与纠纷,所以许多工程项目为保证项目实施顺利都会签订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那么这样一份协议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要探索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51118.13㎡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
6、监理单位: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200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07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所载日期为准。
施工进度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06年12月5日;二号楼:2006年12月15日;四号楼:2007年1月20日。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07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07年7月31日。
2、工期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工期不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15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环庆花园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了好的保证与协议才能有好的效率和质量,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可以系统的总结建筑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办法,建筑工程的好坏联系着民生与国家发展,不能有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山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