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案例50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
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袁围全水额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
书副缺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来自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
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
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与投设回盟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
银不妈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 大型群众性活
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第二章
说边危急烟切温安全责任第五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第六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帮黑首穿星广肥,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
安全工作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
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天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
杨但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
应民叫南境留织迅划续体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
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封曾宪选 (九)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 承办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
元其神丰宽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
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
矛硫住句运氢他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
互的要求,配备必要的
轴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喜治围科杆抓所率力侵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五)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六)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八)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第八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管理者具体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四)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妨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
(二)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服从安全管理,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不得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投掷杂物。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二)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四)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六)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如今人们的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来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我们可以在广场看到很多不同人群的活动。娱乐活动一般人数众多,集中在某一区域,因此如果出现事故就会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那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
本罪与非罪
1、本罪与一般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即致人死亡的,或|者致多人重伤的;或者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虽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有采取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对该活动的参加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是后果并不严重,属于一般的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不构成本罪,属于行政违法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2、本罪与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之间的界限。
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是指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因素,引发的公众活动场所的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本罪与公众活动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区别在于,前者行为人主观上应当预见到自己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定的注意义务,未消除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或者致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但是行为人对此无法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无法控制,主观上缺乏过失心理。
此罪与彼罪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对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领域。
2、侵犯的具体法益不同。本罪侵犯的法益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法益是生产、作业安全。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既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生产、作业单位的普通从业人员和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
4、客观方面的行为形式不同。本罪主要表现为负有排除公众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的行为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者的人身、财产法益存在着危险性,因而其行为形式是不作为;而重大责任事故罪表现为违章生产、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一般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
2、本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对该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一般公民、单位负责人或者单位中负有防火责任的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上述是二罪之间的区别,但是我们更应当注意规定两罪之间的联系,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内容包括了公众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消防机构提出改正措施仍然拒绝改正,导致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涵盖了消防责任事故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两者之间是整体法与部分法的关系,构成了法条竞合中的包容竞合,所以当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包容竞合的处理原则一—整体法优于部分法,适用本法条,以重大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罪论处。
3、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公众活动场所的公共安全,即公园、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中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玩忽职守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而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般在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中伤亡严重的,是要对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将要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我们在无论是举办活动还是参与活动一定要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
今日专家点评:
探友ID:89130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法律分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第...
密探名称: 13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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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23621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
答: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高兴为您提供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司法解释如下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 立案 标准: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重大责任事故罪 与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的区分: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筑...
密探名称: 平泽忧丶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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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56540
大型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答:(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
密探名称: 铎惜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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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22803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法律分析: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
密探名称: 1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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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43244
请问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因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的后果。构成该罪的,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
密探名称: 胡文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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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83182
大型活动的安全须知和注意事项
答:大型活动承办者负责下列安全事项 (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 措施 、安全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 教育 ;(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
密探名称: 你大爷F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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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友ID:19443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
密探名称: 【圣血三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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