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标准是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般部也红能采取有效措施将胜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补贴标准:
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从4月至10月,有7个月。重庆、广东、福建3地为5个月。
专家分析,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成正比,发放标准高的多属东部地区。
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2012年7月24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2012〕241号),成都市发布市高温津贴标准调整通知。
全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应将日高温津贴标准至少上调2元。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2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高温补贴申请: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试举重庆市标准为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这个气温不是以天气预报的电视或是广播为准的,是以你当地所在的气象主管部门,如xx市气象局发布的当日气温为准。
高温补贴时间:
除了按月发放以外,也有按日发放的省份,在这些省份中,记者注意到,从整体来看,仍是东部、中部省份的发放标准高于西部地区。
除海南以外,重庆、广东、福建3地发放时间也比较长,为5个月。
发放时长在4个月以上的省份有7个属于南方地区。
除此之外,其他多数省份发放时长都为3个月,而且多为北方地区。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高温补贴是那几个月:
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