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来自事诉讼,主要遵从的是刑事程序正碧,燃介延器输害眼亮每模在刑事程序中审理附带帮空土岩钟原双简谁民事诉讼。开庭的程序主要是:法庭宣布开庭;进行跑秋早值种稳础必战温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刚班难尽集;最后陈述;宣布休庭等待判决。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当事人需要了解下面的法律规定,高哪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更大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皮树套式游听缩印群派燃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一百五十五条【法庭调查】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更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很致本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业苗二十九条审判长分别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申请何人回避和申请回避的理由。第一百三单重集专随言阻十条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础席衡杨采吗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第一百三十二条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弦分别进行陈述。第一百三十三条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被害右夜伯观才装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情况进行补充性发问;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准许,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一方就某一具体问题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三十五条控辩双方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害人、附带外子写际毛粉命响出负民事诉讼原告人发问。第一百三十六条审判长对于控辩双方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预态解况赵费讼原告人、被告人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者讯问、发问的方式不当的,应当制止。第一百三十七条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被告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讯问或者发问。第一百六十条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逐确穿耐超概题加结束,开始就全案振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第一百六十一条法庭部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烈晶苦片粉调行:(一)公诉人发言;(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三)被告人自行辩护;(四)辩护人辩护;(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第一百六十二条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一百六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同刑事部分一并判决。第一百七十条审判长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应当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第一百七十一条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需要您做的,就是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主张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举念举赔偿的依据,证据,举证,质证,发表民事赔偿的观点。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范本
原告人:XXX(系被害人XXX丈夫),男,回族,XXXX生,个体客运,家住XXX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告人:XXX,女,XX生,回族,家住XXXXXXX,个体户。
被告人:XXX,男,XXXXX生,汉族,住址同上,个体户。
诉讼请求:
一、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刑事责任;
二、请求赔偿原告各种赔偿金共计3xx394.16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15日早x点左右,在河南x县xx大道西段x县客运总站北门,被告人XXX、XXX放着自己的xx点半的班车点不跑,又来无故非法抢占我们早七点的班车点。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夫妇俩已经连续一个多星期故意跟我们找茬,意图使我们的车跑不下去,但在此过程中,他们并没有跟我妻子产生直接的矛盾关系。事发前一个多星期他们夫妇不知从哪弄来一俩即将报废的长途车来挤我们早七点的班车点,意图使我们的车跑不下去。事发当天,他们又把车发了 下去,我妻子XXX和她妹妹XXX想和他们交涉一下,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XXX递给XXX一个内装有俩把刀袋子,XXX先后用这俩把刀刺伤了 XXX和XXX后逃之。后我妻子送到医院不到十分种就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我妻子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刺击致开放性胸腹部损伤(肺破裂、脾破裂、胃穿 孔、肠系膜破裂等)引起大失血死亡。后XXX虽然归案,但却一直没有如实供述自己和共同犯罪人的罪行。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人XXX、XXX无视国家法律,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在公共场所(汽车站门口),双手持28公分左右的利刃、用极其残暴的手段、有预谋的行凶伤人,故意杀害我妻子,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七条的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XXX、XXX依法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丧葬费:20xx年度xx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981元/年,16981÷12×6=8490.5元;
2、医疗费:7683元,有单据15张为证;
3、死亡赔偿金:200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810.26元计算20年:9810.26×20=196205.2元;
4、被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xxx女儿xx,19xx年5月19日出生,xxx死亡时为12岁,应抚养至 18岁,抚养 6年;xxx应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6÷2=20055.54元;
xxx儿子xx,19xx年3月23日出生,xxx死亡时为10岁,抚养8年;xxx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8÷2=26740.72元;
xxx婆婆xxx,19xx年5月20日出生,xx岁,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体弱多病,一直随xxx夫妇生活,应赡养 15 年,xxx应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15÷2=44138.8元;xxx应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15÷2=44138.8元;
xxx父亲xxx,19xx年3月27日出生,xx岁,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应赡养15年,xxx应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15÷3=33426元;
xxx母亲xxx,19xx年1月16日出生,xx岁,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应赡养16年,xxx应承担的生活费为6685.18×16÷3=35654.4元。
各项合计共3xx94.16元,恳请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人:xxx
代理人:焦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