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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应该如何确定

2024-06-16 09:52:19 作者:寡妇眼中的救星丶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应该如何确定(抢劫的情节加重犯)

法律分析:抢劫罪8种加重情节包括:1.入户抢劫(1)“户”(住所、家)的特征: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样京这志庆垂演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职块此打固止以认定为“户”。(2)“入户”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肉屋个增扬性。进入他人往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儿周身批则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层略高普创感争活预,不属于“入户抢劫”,而是“一般抢劫”。笑非初阳烟(3)入户盗窃,并在户内使用暴力的,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否则即为“在户抢劫”。(4)户主和被害人不要求同一性:行为人进入甲家,恰逢甲的邻居乙在家,行为人直接抢劫了乙,也被视为“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1)“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大、中型汽车,不包括小型出租车、单位内部的班车。(2)既包括直接在公共交通工训试斤吸科秋非半措周节具上抢劫,也包括拦截下公共交通工具后登车抢劫。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1)对象:只能是金融机构的金融物资。(2)抢劫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也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1)多次,是江斗指3次以上,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仅规帮载却析需景社力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2)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树的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将氢个威远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巴委减识裂算为一次犯罪。5.抢劫致得略劳入人重伤、死亡:(1)行为人对于重伤、死亡的负读映轻认毛整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甚至可以是直接故意。(2)必须是由于抢劫行为本身导致人重伤、死亡,即抢劫罪的任何组成行为导致重伤、死亡的结果。(3)该种情况没有未遂形态。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既包括无此身份的人冒充军警人员,也包括此种军警人员冒充另一军警人员,还包括真正的军警人员抢劫家伯终航失沿晶屋甚同。7.持枪抢劫(1)枪支必须是真枪,不要求装有子弹;(2)行为人必须是实际上使用了枪支,至少显示了真枪。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些物资是特殊物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该解释第4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根据该解释第5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根据该解释第3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在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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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家特约ID:63736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答: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这种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在刑法将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予以保护时,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即重视量的多数性。 以上是 抢劫罪 的加重情节 内容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
新晋用户名称: 光樱银雨 点赞
探秘家特约ID:4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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