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来自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除证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如细危景台独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绍厂初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价素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背审好激怎继零和根想采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了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测仅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两又门致斯怀数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支付方式和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担保法》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庆找养木握人之间自由约定,胜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前背期付款。
买房交定金时要注意如下前项死如记意低:
1、其实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在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连项致陈今白希般原才终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3、那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
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吸划验送吧紧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提顾征八们破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双方签署贸易合同时,为了预防合同违约事件发生,一般都在合同中写入定金条款。买方支付一定金额定金,如果买方违约,则定金无法收回;如果卖方违约,则需要支付两倍赔偿。那么合同中定金条款的约定应注意哪些事项?下面要探索小编给大家做个概况总结。
一、如何约定合同中的定金条款?
定金的惩罚功能即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如果违约将向非违约方按照定金的金额加倍赔偿,如果支付定金的当事人违约,则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非违约方。民法的传统理论,对于合同中的债权实行填平原则,即实际损失赔偿的原则。但定金罚则却带有惩罚性的功能,所以在法律适用层面有较特殊的要求及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措词使用的是“定金”的字眼,但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定金的性质,该“定金”也不能产生双倍赔偿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希望定金罚则能够得以实现,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定金的法律性质,即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将双倍赔偿,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将无权要回定金。
此外,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如果超过该上限,超过的部分无效;
2、合同中所使用的文字应当使用“定金”这一标准用法的文字,尽量避免使用其他诸如“订金、保证金”等字眼,以免出现歧义给以后的定性带来麻烦;
3、定金条款从法律性质来讲具有实践要物性,即必须有定金的实际给付定金合同才得以成立。如果双方当事人只约定了定金条款,而没有进行实际的定金款项交付,就不会出现一方当事人违约将双倍赔偿的法律后果。
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条文有哪些?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定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双方在合同中写入定金条款,主要是防止出现合同违约。关于定金条款的约定要注意一些细节,定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且不得用保证金、订金等字眼来代替定金。并且有一点要大家注意,签订定金合同,必须要一方支付定金后,定金条款才能生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泰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