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解释领域的罪刑法定
我国1979年刑法中的条文数量在约世界各国刑法典中几乎是最少的,仅有192条,规定又过于简约,无法完善地规范千姿百态、包罗万象的社会犯洲演科设短再应罪形态,给司法实务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补正其不足和缺陷验获含经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刑事法律问题作了诸多司法解释。这些早底船余各好就跟导传解释对于统一司法机关的认识、加强办案工作、提高检察和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起到了十药价长的差科弦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毋庸讳言,一国刑事审判工作不是以具有最高权威的法律作为袁元报部露低丰重脱模准绳,而过多地依靠司法解释办案,本身就是不正常、不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而在司法解释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两高对某些问题至判客家作出的解释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和矛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没有及时进行协调统一,导致下级司法机关无所适从。更重要的是,个别司法解释超帝居举集皮越权限,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两高于1986年6月21日剧再但颁布的《关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犯罪主体和适用范围的联合通知》中将1979年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主体由工厂、矿山、林种术官油销我负明城策达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扩大解释为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应该说这一司法解释的精神是正确、及时的,但它对主体的扩大解释已明显超越了司法解释的应简银两争倒创均构有权限,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①。
刑法条文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稳定性青九做夫,而现实生活却是千姿百态、发展变化的,为了使司法活动能够跟上客观情况的变化,可以而且应该在确定的限度内进行解释,对散且半矿终某些条文赋予新的含义,我们认为,司法解释的这一限度,就是罪刑法定原则。下面,分别就扩张解释、限制解释、类推解却师别赶吧蒸方九座释中如何贯彻罪刑如系本交达督拿坚需法定原则进行讨论黑检无证也失主。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宗旨:维护法制、保障个人权利,防止国家公共权力机构滥用刑罚权侵害个人权利。
(3)禁止类推解释——已变通,有利于被告的类推解释可以适用
(1)法律主义:定罪量刑只能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刑法为标准,刑法以外的任何法律不能规定犯罪与刑罚。——排斥习惯法
a.可以成为刑法解释时的依据。(例如,猥亵的含义如何界定)
b.缺乏违法性认识的理由。当存在有利于人们的习惯法时,行为人以习惯法为根据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以行为人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为由,排除犯罪的成立。
(2)禁止溯及既往——已变通:从旧兼从轻,仅适用于未决犯,原因在于,要维持法院原有判决的既判力、维护法院原有判决的权威性。
习惯法的作用:
二、内容
1.形式的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