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区分你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方,还有你的诉求,你针对你的诉求提供证据。总体而言,施工合同是必要的,但是也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原告要举示:1、合同,合同纠纷最重要的是合同谈正晌以及补充合同等;2、是履行证据,包括抗处己称检应岁证控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等证据;3、企业资质方面的证据,证明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承包工程,用以证明合同的效力;4、有双方结算的证据就举示结算证据。如果没有结算的证据就要请求结算,那么工程量的证据、签证单、核价单、增量工程、施工图、竣工图以及司法鉴定申请等;突班代激服不鱼岁5、已付款包括代付款证据也很重要,不过一般是被告举示;6、质保金、质保期的约定,质保金依法应在工程款中扣除;7、履约保证金的证据,往往工程款纠纷都涉及保证金的退还。最后,鉴定后,还要举示鉴定费的证据,涉及诉讼双方当事人分担鉴定费因我持笑期子火。
如何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权纷中举出有效证据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并不是任何“证据”都是有效证据,成为法院支持自古改训政消家固总被青增己诉讼请求的判决依据。因此,如何举出有效证据,不但可以充分地处乱不圆多阿烈模哥实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而且还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从而达到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养被补风它谓华写存成本的目的。
一份证据材料成为有效的证据,必矿斯国评听知标她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点命促只非深企1、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述失过心波鲜末符合法律要求,即具有合法性特殖聚黄若互肉色愿初征。
2、证据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客观钢艺作径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特征。
3、证据材料与待证减卷直井根帝己事实之间存在着联系,即具有关联性特征。
4、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即具有合法性特征。
在 — “江如哥证棉路缩派占益:***.baidu./p/4331339755 ”~~~问 与 法律 专家的 ——律师,想必更了解与清楚啊。
并且,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必须围绕着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特征的有关规定,举出客观真实的、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联条怎药攻问物伟减似编安的、证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的证据,只有这类证据利末笑古年银才是有效证据,才能达到有效含锋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此承包合同纠纷是否具有民事给付内容
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发汽州周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因为村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本身应属民事合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有有关时效的规定。
如果承包合同清乱是村民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那无争议的属于民事合同,当然也有时效的限制。
合同纠纷应向法院起诉;手机安装法律软件“移动公证”,随时随地解答法律疑问,希望采纳。
租赁建筑脚手架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要有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履行租赁合同的证据。租赁合同应该约定租金单价,租期,出租人、承租人等,遗失或损坏如何赔偿的约定。以及有交付租赁物的证据一般是交付租赁物的清单以及签章、签名。还有受理法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或约定管辖地。
工程承包合同争议,可以走哪些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解决争议或者纠纷的方式除了诉讼外还包括很多,比如自行和解、通过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 *** 等方式,其中通过第三方调解也分多种,比如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包括通过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调解、通过律师调解、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等,也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机关的调解等。仲裁方式也可能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等形式。因各种方式或者手段的利弊不同,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采取相应的方式。
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您好,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违反法定民主议定原则的承包合同效力问题
审判实践中,可以看出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最主要原因。根据法理,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依照所有权人的集体意愿行事,对重大承包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并获得绝大多数村民的同意,这就是民主议定原则。《土地承包法》在对此作出严格规定的同时,还明确了应当遵循的程序。
(一)对是否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的认定
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为:未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沦通过。从形式上看,的确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村委充分尊重了民主,工作的透明度较高,村干部没有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就应确认符合民主议定原则而认定合同有效。
(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被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如果村委在发包时未按以上原则及程序操作,未经民主议定即私自发包,依法应确认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承包人无过错,对承包权是善意取得的,完全是发包人工作上的瑕疵导致合同无效,对此发包入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对于承包人来讲,无须也难以知道发包方在发包时工作上是否存在瑕疵,因此承包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如果承包人和发包人在承包过程中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那么双方就要共同承担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必然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牵扯到合同无效给一方或双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对合同无效引起的法律后果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应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来确定。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来讲,一旦被确认无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返还土地的经营权,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对该类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尽快审结。在返还土地的经营权时,应注意结合农村实际及农时,从有利于生产和收获,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具有长期性,一般为30年,这种具有长期性的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为顾及长久利益,其初始投入往往较大,成本应分摊在整个承包期;再者承包人的期待利益也是巨大的,因此对因合同无效给农民造成的间接损失,法院应予以适当的支持。
第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及第57条、第58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保护作出丁详细规定。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停止侵害纠纷等很多,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应首先审查流转的效力。不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往往导致流转无效。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哪些问题一般是二年,最长二十年。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向全国最高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建筑承包合同本身就是要尽量的规避建筑工程完工以后的违约责任,但是结合以往的经验来看,建筑工程竣工以后,还是会因为一些问题,引发了双方的纠纷。最重要的就是,双方对一些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在合同中也没有具体的约束。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常见的有哪些?
一、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常见的有哪些?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
1、承包人没有资质,导致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以至于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者签订合同的承包人是挂靠经营,自己根本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或者业主要严格的对承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免发生纠纷。
2、拖欠工程款
工程款拖欠也是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解释为了维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规定了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款的责任。因此在合同的订立时,当事人最好约定违约金,这样可以约束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的行为。
在建筑承包合同中比较常见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有些条款可能是属于无效的、原先签订的合同和后来补充的协议容易引发纠纷、工程款的结算、工程质量等这些。还有一点就是,虽然双方约定的有工期,但是也会因为一些实际困难和意想不到的意外影响了工期,双方其实真的发生了纠纷,真的协商不成的话,就通过法院解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