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公证:
1、提交公证申请
当事人粉单林故往集秋轻模车多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多美粒伯食直田六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
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来自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子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效皇期岩岩井议鱼玉家紧,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候移肥写公证申请表。公晚划元编留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广非围爱客乡金把语决。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房解吧探利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以两(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己济审怀孙施益婷区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信年鲜丰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该跟娘草点帝李宽果浓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策线挥想燃责谈供用,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画温黄斤兵本条第一款第四项领说胞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注又十久春助过一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了征负备皮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些特海答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第二十三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公证是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公证可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中,当人们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车库等买卖交易时,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情况,双方就买卖合同事项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车库买卖合同公证流程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2、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如下审查:
(一)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
(二)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
(三)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
(四)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
(五)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
(六)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
(七)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八)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3、公证员在进行完上述八项初步审查后,认为都不存在问题,符合公证受理的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填写申请表,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
公证员履行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所有的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公证员经过调查发现有虚假材料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而且所交的公证费也不予退还。当事人接受的,公证处正式受理买卖双方的公证申请,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对于交易房产的坐落、建筑面积、建筑年代、权属状况、交易金额、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时且要逐向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清楚且没有任何异议,如果对于其中的任何一项持有异议的都要暂停公证程序,等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再恢复。
此外,公证员还要审查买卖合同是否对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微小瑕疵以及水、电、气、电视、电话、宽带、家电、家具、物业、户口、税费承担、面积误差约定、风险转移等有关相对次要但也容易引起纠纷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公证员要提示买卖双方,并在公证谈话笔录内注明。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复杂,而且不仅仅是房产的买卖,涉及到很多附随义务,法律术语也多,一般当事人可能难于理解。而现在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是制式合同,留给当事人制作的空间很小,实践中不很规范,而且不能适应不同当事人的需要,千变万化的交易情形只使用同一种合不少当事人进行车库交易时会签定两种合同:交房产部门一份,自己又签定了另一份合同。对此我们要求申请车库公证的当事人只能签定同一份合同,而且只能以公证处公证过的合同为准。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员可以为当事人完善或者重新起草房屋买卖合同。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对交易的各个相关环节进行调查。如:
(一)核查卖方的身份是否是真正的房主;
(二)卖方的婚姻状况,如果卖方已婚则要求其配偶到场并书面表示同意卖方出售上述房产;
(三)是否所有的共有人及其配偶都已经到场并且同意出售;
(四)卖方提交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属实,如有需要应当到房产部门查档或者到房屋现场考察;
(五)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是否存在禁止买卖的情形;
(六)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划拨取得的,应当补交土地出让金,对土地出让金是否作了明确的约定;
(七)房产是否存在被抵押的情形,如果已经被抵押是否已经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是否存在被出租的情形,如果已经被出租是否承租人已经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九)房产是否存在快被拆迁得风险,如果存在对此是否买方已经认识到;
(十)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产权过户方式是否存在对于一方具有相当大的风险而该方当事人却没有发现的情形;
(十一)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等。
公证员如果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档案应当现场制作查档记录,对房屋现场考察的也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拍照、摄像等一些辅助手段。
7、公证员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出具公证书必须符合下例要求:对交的各个环节都调查核实后,发现买卖双方提供的材料和交易意图都是真实的;至少对于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是约定明确、具体的;对于那些可能带给一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经过公证员提示后当事人仍然坚持接受的。
公证员出具公证书后提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凭借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屋权利转移的时间是房产部门准予变更登记的时间,而不是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
现实生活中,对于车库买卖合同公证不是法律强制的,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既然选择公证,自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况且公证也不是随俗便便就可以的,首先需要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当事人就可以携带所需的资料,进行公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