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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害法医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2024-06-18 10:19:33 作者:骚年称霸帝王座

人体损害法医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人体损伤司法鉴定标准)

  法医鉴款收分第盐章云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你听说过人体伤害法医鉴定吗?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的相关 法律知识 。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详细流程

  一、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式万简足青脱烧新世,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觉图洋概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阻空观度简跑观规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革下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事激刑包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移同告众假车留任压留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型沙么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二、受理案件范

  1、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请重收每矛唱父选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2、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

  3、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杀万族另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伯物谓曲掌倒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

  4、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感服行写茶搞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写事德压此轮德铁势形衡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相考亲字又夜处露定、文件检验等。

  三、损伤程度评定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益脚处错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自菜次出验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留混答介之觉企胶虽露用。

  (一)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 委托书 ,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复扩特小、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

  (二)损伤程度分级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

  1、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3月29日起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4月2日起试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3、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轻伤分级鉴定标准》。

  (三)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

  评定参照标准:

  1、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2、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四)性功能检测

  针对被鉴定人的性功能(性交功能、生育能力)进行检测,以明确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男性性功能检测中的被鉴定人多为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以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

  (五)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

  1、确定损伤是否存在(损伤判断)及性质(自伤还是他伤);

  2、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出具鉴定意见;

  3、判定损伤程度,为离婚、虐待及伤害案件诉讼提供依据。

  4、应法庭要求,为虐待、伤害案件出庭作证。

  法医鉴定制度

  程序公开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鉴定公开

  1、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2、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

  3、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

  4、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

  5、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6、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 报告 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收费公开

  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法医鉴定现状

  法医学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是目前司法鉴定最大的问题所在,我国独特的法医学 教育 发展史是法医学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很多法医没有经过系统化的法医专业教育,同时由于基层法医工作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至今仍有不少法医系由临床医生经过短期法医学培训即转而从事法医工作,更有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现象,部分地区部分法医甚至连医学背景都没有。这种没有接受过法医学专业的系统和正规教育的法医从业者,大多缺少法医学的专业理念和严密的 逻辑思维 ;而我国的法医学教育模式与国外的差异又决定了学生们相较国外的培养模式下必然有相当的差距,如缺乏实践 经验 就直接上岗执业。专业素养的不足为工作的失误埋下不可忽视的隐患,近来的许多社会矛盾皆以法医工作者的不慎或失误为导火线。



不管法医对人体、物品还是现场进行鉴定,都需要一定的鉴定程序,那么你知道人体损害的法医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吗?这对鉴定结果来讲是很重要的,要是程序不合法,必然导致结果的不合法。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一、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二、受理案件范围

司法鉴定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 由人民法院委托,正在审理的案件中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其他解决纠纷的单位如单位保卫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妇联,计生委,劳动人事部门等委托的有关损伤程度、损伤判定、伤残程度、亲子关系鉴定。 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及刑事案件中有关被害人精神状态与特发事件的关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评估。 由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涉及死亡,损伤判定,损伤程度,伤残程度,伤与病的关系,亲子鉴定及与诉讼案有关的医疗纠纷等法医学、医学鉴定、文件检验等。

三、损伤程度评定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 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 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 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 损伤程度分级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 损伤程度评 定参照的标准 1、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3月29日起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4月2日起试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3、 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轻伤分级鉴定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 评定参照标准: 1、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2、 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 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性功能检测 针对被鉴定人的性功能(性交功能、生育能力)进行检测,以明确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 碍。男性性功能检测中的被鉴定人多为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以及人身伤害、 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 家庭暴力伤害专项 鉴定 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主要工作内容:①确定损伤是否存在(损伤判断)及性质(自伤还是他伤);②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出具鉴定意见;③判定损伤程度,为离婚、虐待及伤害案件诉讼提供依据。④应法庭要求,为虐待、伤害案件出庭作证。

四、后期治疗费评估

后期治疗费评估,是对伤者临床治愈后必要的后期治疗费用,及对残疾者必要的伤残用具等费用作 出评估,从而为法院或当事人计算赔偿费用提供依据。 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 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 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 医疗时限评定 医疗时限鉴定的目的,是为某一损伤所应进行的必要的治疗时间进行鉴定,从而为损伤所导致的赔偿 确定一合理的时间范围,避免小伤大养,伤病同治,为法院或当事人计算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提供 依据。 用药范围评价 用药范围评价,是对伤者伤后进行治疗所用药物进行评价,对必需、合理的用药予以认定,排除与损 伤治疗无关的用药,从而为法院或当事人计算医药费提供依据。

五、与诉讼有关的医疗纠纷的鉴定

对涉及诉讼的医疗纠纷的鉴定,主要是确定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或过错,过 失或过错与患者目前状况(死亡或医疗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诱因、间接因果关系、直接因果关系), 从而为法院确定在出现患者死亡或医疗损害时,医方的责任及责任大小提供依据。 保险有关的法医鉴定、智残者专项投保资格鉴定 这是配合保险公司,对要求索赔的被保险人的伤、残、病等情况进行鉴定,及对疑有智力障碍准备投 保的个体进行智力测查,判断被鉴定人是否属于保险条款所规定的被保险人范围,并确定智力残疾的等 级,据此划分属于哪一类被保险人[保险条款将有智力残疾的被保险人划分成A(中重度智残)、B(轻度 智残)、C(智残边缘状态)],为保险理赔及确定投保资格提供参考依据。 委托鉴定要求 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 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 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

法医进行鉴定必须严格按照鉴定程序进行,否则的话作出的鉴定结果也是没有证明力的。阅读完小编带来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法医对人体损伤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吧。与此同时,我们从上文中还得知了其他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各位对法医鉴定有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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