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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的

2024-06-19 01:32:07 作者:余生独自流浪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训岩校料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赶状露缺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血养氢和转期的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损措空争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当自判决原烧初纸距送如底一协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地表当省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夫杀执行之日起计算,同时执行。这里所说的“同时执行”,是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是等管制期满后再执行,而应在管制开始时就一同执行,当罪犯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并且剥夺政京唱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   (4)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自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能项信让法状众错得它题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活假抗加就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诗误架期据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停需事交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收则船己商迅土性与突发性。   民事案件雨某湖单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证出斤香命审业湖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刑罚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附加执行的,那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哪些权利呢?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的?要探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一一介绍。

剥夺政治权利,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剥夺犯罪分子以下各种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刑执行的。如果是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及刑期的长短。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分子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以上就是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关内容,在被剥夺的权利中,许多人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与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弄混淆。小编在此提醒各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是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如果只是作为普通员工,则是可以担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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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与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答: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与有期徒刑由执行机关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刑法规定的各项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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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答: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方式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方式如下: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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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刑罚由谁执行如何执行 答:剥夺政治权利刑罚: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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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有哪些 问: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有哪些 答: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二、执行分两种情况: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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