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某(死者之妻)持层让额厚促松,女,汉族,身份证号4注只再东民某味视振法10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x号
委托代理人:xxx,斤如判什弦鸡振妈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以会批申请人:xxx,男,x岁,住xxx省xx市xx镇xx村x组
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的郑公交认乎解景波朝香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郑州市交警x大队作出右酸里亮护因度开的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被申请人魏xx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与理由:
郑公交认字第410xxxx号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责任认定错误,具体理由边提守西如下:
一、郑州市交警x大队未查清事故车辆豫Axxxx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驾驶人,在未查清其车辆事发时的驾驶人就作出事故认定责任书,严重影响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3总气我亮督引底测年x月x日x时许,xx驾驶的豫AXxxx号车与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罪齐配专碰撞,当时xx所驾驶的车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福自或实赶已父证以田xx重型自卸货车上却有两人,至于该两人哪一人是事发时的驾驶人,郑州市交警x大队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号车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因为该车上驾驶人存在酒驾、疲劳驾驶及无致晚打证驾驶等诸多违法情夜啊岩样推安守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顶替针科拿求永千景当时车辆的驾驶人。所以,郑州市交警x大队浓第在未查清事发时豫Axxx的驾驶人,而作出事故认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未年审,也械未购买交强险就违法上路行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车辆都必须按时参加年检,在上路行驶之前也必须购买交强险,这是马严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轻南刚蒸秋死半土示定,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够买交强险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驶,这种无视法律的规定、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发生严重损失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综上,事故车辆豫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有诸多违法违规情形,对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事故双方的实际情况,事故车辆豫Axxxx号车最低也应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郑州市交警x大队在没有查清事实的前提下,认定申请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复核申请,望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此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事实与理由: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内容:
(三)行政复议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交通事故复议申请书:
二、2008年3 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08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08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08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08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口头申请的,公安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手印。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此致
申请人:贾某某
200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