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法律客观:《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众所周知,企业会给员工交通补贴,减轻员工的生活压力,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为了确保对员工的补贴力度合理公平,制订了交通补贴规定。有了交通补贴规定,使交通补贴这一行为这有法可依,保证企业有法必依。交通补贴规定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精神,提升公司福利水平,提高招聘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修订并完善员工交通补贴内容、标准及实施;负责符合交通补贴发放条件的核实。
3、适用范围
员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适用本管理办法: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常住地在北京地区的非销售岗位员工。
4、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交通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
发放范围及相关说明:
当月请假天数小于(含)5个工作日的,按全月发放补贴;
当月请假天数大于5个工作日,但出勤率在50%以上(含)的,按半月发放补贴; ? 当月出勤率小于50%的,不发放补贴;
新入职员工、离职员工(以入、离职日期为准),发放标准同4.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月交通补贴:
全月医疗期、产假、病假;
享受公司车辆补助;
交通补贴每月随工资一并发放,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6、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通知》对职工福利费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明确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交通补贴规定是员工享受交通补贴的法律依据,员工一定要了解自己享有得到交通补贴的权利,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企业侵犯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企业只有遵守交通补贴规定,才能调动员工为本企业创造业绩的积极性,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咨询要探索张家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