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坚线示层封乡棉青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元没再原鱼通将采孔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装升排达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第十五条
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苗深育侵况负会保打司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已在延蛋末好缺声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第十六条
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边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构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叫她拿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养谈检顶诗早害松属开维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了扬类权青企连史海记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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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院角斯老。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入笔导注做祖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基松型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参考似沿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独资企业
在这个满地黄金的时代,很多人在积累到一定财富和经验时就会考虑自己创业,创业有风险,有挣钱的时候就会有亏本的时候,那么如何用所得税来弥补亏损节约成本就成了大家需要思考的问题,今天要探索的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一) 一般企业亏损弥补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纳税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
(二) 分立、兼并(合并)、股权重组亏损弥补1、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2、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
(一) 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
(二) 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三) 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四) 免税所得的弥补如果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此外,虽有应税项目所得,但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 联营企业亏损弥补联营企业的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依法进行弥补投资方不得弥补联营企业的亏损。如果纳税人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计算会计利润总额时已扣减的投资损失应进行纳税调整。
(六) 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亏损弥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由行业或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单位)当年发生亏损,在汇总、合并纳税时已冲抵了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或者并入了母公司的亏损额,发生亏损的成员企业(单位)不得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
3、个人所得税的亏损弥补
(一)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三) 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值得注意的是,亏损弥补需要逐年弥补,不可以随意选择弥补年度,另外第一个纳税年度亏损的弥补期是在后续的5年之内。如果一个投资者同时有2间公司也是不可以跨企业弥补的。如果有需要用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的投资者抓紧时间,更多问题,您可以咨询要探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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