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有哪些情况(临时股东大会需要全体出席吗?)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这两者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一、代表1/10以
球敌爱上表决权的股东,二、三分之一以
统步留多叫安并第上的董事。三、监事会四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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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监事这一点。【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
反服倒头)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
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企业或者公司在正常运作过程中,时不时的会有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消息,我们也知道,股东临时大会一旦召开,就是公司或者企业有重大事情要发布或者结局,那么,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
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条件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由上可以知道,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是需要一定的条件,不是随时随地可以召开的,如果,一个企业突然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定要满足其召开条件,这样,会议中发布的通知或者一些重大决策才是合理而有效的,当然,具体到每个企业来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可能还有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可以参考本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要探索辽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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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答: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未...
探友名称: 琥珀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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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用户ID:71854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答: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
探友名称: 吴亚非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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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用户ID:18158
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董事会的提起召开条件有何不同?
答:一、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条件1、需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2)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三分之二;(3)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的;(4)存在其他章程规定的应召开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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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用户ID:58979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时间要求
答:法律主观: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2、《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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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与股份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
答: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
探友名称: 湖北倍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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