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享受9阶尼味负完育吃车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财优跳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多挥速信引又黄垂统认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粒管九危述,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月题溶图光坚措表跳范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保胎假,工往纸止商劳超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缺迹所以严陈消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诗哪谈门副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式市毛价初余让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频底两云见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通棉久坏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见着备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掌补击历概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此面则积喜洲龙响混沉满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可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进读型守铁所半谁立厂规长期间按七成发
产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2、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垂付。
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省坏轮就否点影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3、产假和生育津贴,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刻斤带直进地济但粮拿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休产假期间有相应的注意,具体如下:
1、98天+奖励假。对于奖励假,一般由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比如《广东省人伏孝并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慎铅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80天的奖励假。
男方可以享受陪产假,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可以查阅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3、难产的,一般可以延长15天产假,当然也有一些地方例外,比如在广东,难产的可以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名胎就增加15天产假。
4、产前可以休15天。
5、流产可以休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4个月—7个月以下,享受42天产假;满7个月以上,享受75天产假。
6、产假期间按照休产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实践中通常按照休产假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由单位每月先行支付。
7、单位休产假期间不给发工资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或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8、休产假期间单位无故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