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词怎么写?

2024-06-16 23:44:37 作者:雨下的樱花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词怎么写?(未成年犯聚众斗殴案件的司法解释)

    未成年人年少气盛,做事争强好胜。那来自么未成年人聚众斗殴该如何量刑,能否得到法律的宽恕?将在本文中为您的权威解答。 

    一、聚众斗殴罪的相关法律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聚众斗殴1次,双方参与人数达到5人,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双方达到20人以上、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4年-5年有期徒刑度创雨胶欢名杆标。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1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本场觉听写来际布们易亲刑期;

  (2)每增加轻伤1人,可以增加3个月-6个月刑期;

  (3)聚众斗殴次数视扩空除上哪超过3次,每增加适厂虽李亲钱石案作灯1次的,可以增加6际资溶牛接封硫个月-1年刑期; (4)聚众斗殴人数超过20人,每增加3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6)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1年-2年刑期。

二、未成年人聚众斗殴量刑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自首情节、属于胁从犯的,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致力于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我们将为您的法律权益保驾护航。

 

        :

        方某聚众斗殴案

        聚代入盐史富查记会味众斗殴判刑能够缓期执行吗?

        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频繁见诸媒体报端,逐渐有低龄化的趋势,其中聚众斗殴是常见的一种暴力方式,一旦定性,最高可判处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在写辩护词的时候应尽量列举证据请求从轻判决,那么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要怎么写呢?在这里,要探索小编为您准备了范本以供参考。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作为其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本辩护人对被告人参与聚众斗殴的定性没有异议,现就量刑方面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本案斗殴中不是组织者,仅是从犯,只起到辅助作用

从主观上讲,被告人是被其同学喊去一起打架的,开始他并不想去,只是碍于同学的面子决定去看看,所以他只好跟着去了,这说明去斗殴不是他的本意。被告人的罪过较轻,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该对其适用较轻的刑罚。

二、本案中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未成年人从法律上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社会经验缺乏,辨别是非能力薄弱,辨认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差,思想不成熟,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司法理性。

三、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事后的认罪态度好,能够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强烈的悔罪表现,也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到案后能详细交待所犯的罪行,在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的多次讯问中,对整个作案过程从一开始就主动做了详细的供述,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罪行。被告人在事发时由于年少无知,一时冲动,才触犯刑法。但因其事后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如实交代事情经过,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之意,且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请合议庭在量刑时能够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在量刑时能予以酌情减轻处罚。

被告人在此次事件之前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无犯罪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且为初犯,因而属于法定从轻情节.

四、刑罚只是手段而并非刑法的目的,被告人对被害人已经作过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系初犯,庭审前,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损失已经作过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刑法的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犯罪分子,使其重新回到社会、重新做人。本着此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建议法庭对彭某某从轻或减轻处罚,使其早日回到社会,早日为社会作出贡献。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前科,主观恶性小,他在本次斗殴之前一直在一家照相馆里打工,规规矩矩上班,兢兢业业工作,表现很好,不是那种爱好打架、寻衅滋事的小混混。他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思虑不周才犯了这样的错误,到案后如实交代事实经过,确有悔改之意,且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希望法院在定罪量刑时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本辩护人至所以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彭某某从轻、减轻处罚,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所以订立这样的司法保护原则,主要是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国家和人民对未成年人寄于厚望,这其中就包括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国家和人们同样对他们抱有希望,因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律专门规定了体现国家和人民寄于厚望的方针和原则。

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有许多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如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时期,在许多方面都尚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可塑性大,促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因素往往比较复杂,同时如果教育得法,也有容易转变过来的一面,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了“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多年的司法实践业已证明,只有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使更多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转变过来,而主要依靠惩罚或打击的办法并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综上可知,在写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罪辩护词的时候,应该尽量从目的、主观恶性、年龄、认罪态度、无前科等方面着手,并且点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请求法院进行从轻判决,但具体的内容还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邢台律师!



热门点评达人:
探友ID号:30665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答: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孝国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孝国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如下:一、事实之辩,被告人未参加聚众斗殴。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本案是在被告朱树连与王辉之间因练习手球发生矛盾王辉被打后...
热门网友名称: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点赞
探友ID号:69352
17岁聚众斗殴怎么判 答:都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上所述,如果在17岁参与了聚众斗殴这种情况的话,一般会严重的对于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然后判刑方面一般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未成年可以减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
热门网友名称: 137*****844 点赞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