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哪些?

2024-06-17 12:08:57 作者:我帅我随意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哪些?(物权法业主所有权)

法律分析: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希械作教免;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7、有权就移香上浓落讲身口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句单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酒铁完士金派元水频益支账目;9、有权对现析易妒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中华人胞额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针良江混虽系绿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呼极袁听胞养青触请川再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按管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标去比吸载功欢船天原判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毛胜应征能态且顶功半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特仅如持祖零孙照带南孔。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南烧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在做货附确服待色算地呀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专脸校冷完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代短,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与农村地区不同的是,在城镇以上的地区购买房屋之后,就会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所有权等权利,此外,还可以享有一般的业主都可以享有的权益,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哪些?在享有权利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缴纳物业费等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统一清运垃圾和粉刷楼梯的,还应同时交纳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6、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有关费用;

7、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饲养家禽、宠物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客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由此可以知道,享有相关的权利的同时,业主额需要履行不侵害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缴纳物业管理费等义务。在发现自己的亲爱力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或者是直接请求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热门点评达人:
探友ID号:74518
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 答:物权法规定的业主权利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
热门网友名称: 胡文学律师 点赞
探友ID号:72129
业主有哪些权利? 01:12 回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获赞: 1次 按照《物权法》规定,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 2023民法典物权方面规定了哪些业主权利 答:一、民法典物权方面规定了哪些业主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主要拥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
热门网友名称: 黄皮耗子23333 点赞
探友ID号:67420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业务? 答:一、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享有的权利:1、专有权。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即权利人对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是指单个的权利人对一个特定的建筑空间单位的所有权。专有权的标的物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的独立建筑空间。它与普通所有权不同的是,它不是对有体物加以管领支配,而是对由...
热门网友名称: zong580 点赞 1
探友ID号:23377
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的权利 问:我住的小区一楼是临街商铺,最近新开一家主要经营炒菜的餐馆,油烟管道... 01:26 回答: 华律网 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获赞: 1次 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的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的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的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和本住宅小区的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的工作。业主的义务... 如何理解业主的含义?怎样界定业主的身份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可以按规定行使以下这些业主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热门网友名称: LZHAI197 点赞 1
探友ID号:72394
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停车位收费合法吗 答:一、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业主的义务1、在使用、转让、管理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好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2、执行并服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上的决议、决定;3、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备的完好;4、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5、业主如...
热门网友名称: 海南加宸 点赞
探友ID号:80524
房屋业主怎样行使所有权? 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以下所有权:①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转让其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视为一并转让。②对其建筑物专有...
热门网友名称: 找法网法律咨询 点赞 1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