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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是怎样的?

2024-06-18 20:24:29 作者:以女王的姿势统治世界

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关于双务合同的一项法律规定,该权利赋予了商务合同中的双方以一定的权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会因为一方的突然中断履行,而造成另一份的巨大损失!因此,该权利可以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以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来自!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班参击破距状件记失护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它方未项做出对待给付之前印培殖却度非二毫,有权拒绝履行自除医起玉请减状龙损逐己的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增程少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氢厂探批一时的抗辩权,其功能主华演场精绿要有两个:担保自己债权之实现和迫使他方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法律都确立了此项制度 ,我国新合同法第60条也对此作了规定:“当事奏头角确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确立了我国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一、买卖合同

双方合同求长段作危限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消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双务合同总的概括新川穿机酒加组,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

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a、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b、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c、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息哥发推球要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据此权利义务的对等愿设员后拉律性、关联性、牵连性、是典型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然而还有另一种合同,即供货合同,但供货合同有长期与短期之分,在长期供货合同中,基于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之间比较了解熟悉彼此间的交易习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留适用同时履行抗散会文谈目果社审致措安辩权。在此合同中有分期支付价款一说,学理上认为是准双务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的特征来看,如果当事人在某个时期不履行,则构成对全部合同的不履行,一方交付了标的物另一方不支付价款,则交付的一方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供货。在了解了长期供货合同处流础引奏的实质要件后,则短期供货合同在此就不必多说。

二、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a、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b、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c、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d、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e、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中国《合同法》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取回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房屋);因为租赁人只有在租赁关系届满或终止时才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譬如,承租人为保养租赁财产曾支付过一定的维修费用,为了要求返还费用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返还租赁物显然不适当。因为返还费用和返还租赁物之间不能成立对价关系。

三、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使用的,应有承揽人负责修整或调换。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并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通过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解释,以及法律赋予其的效力,我们应该清楚的了解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在哪些方面具有法律效力,从而更好的使用这一权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及执行

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经常发生的情况,抗辩权的使用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使得当事人的权利不被滥用。那么,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是怎样的?下文是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含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的情形

1、买卖合同

双方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双务合同总的概括,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

⑴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其法律特征为:

①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

②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③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

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据此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关联性、牵连性、是典型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⑵另一种合同,即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有长期与短期之分,在长期供货合同中,基于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之间比较了解熟悉彼此间的交易习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留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此合同中有分期支付价款一说,学理上认为是准双务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的特征来看,如果当事人在某个时期不履行,则构成对全部合同的不履行,一方交付了标的物另一方不支付价款,则交付的一方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供货。

2、租赁合同

⑴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

①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

②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③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④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⑤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

⑵中国《合同法》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取回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房屋)。因为租赁人只有在租赁关系届满或终止时才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3、承揽合同

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

⑵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

⑶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使用的,应有承揽人负责修整或调换。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并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以上就是要探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知识,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含义和效力情况。同时履行抗辩权效力有三种情形,分别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无论双方当事人是否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实施主要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相互配合,虽是一纸合同,但不要忽视其中的法律效力,不然是要承担严重后果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要探索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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