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被扶养人及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问题(被扶养人范围如何确定)
第一,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
,包括了我国婚姻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
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
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
第二,被扶养人包括以下两类: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依据我国《婚姻
卫行轴婷体想远法》第21条、2
跑木施与门变8条及29条的规定,此类被
扶养人应该包括:未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 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
况热拉呼员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干识旧令根周措压波未成年孙子女与未成年外孙子女
;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
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何谓近亲属,《解释》
虽未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都作了解释。“近亲属”应包括:配偶;父
报加田汉映益史策探践试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孙子女;外谁转但各入握孙子女。因此,丧失劳动
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包括: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
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序音烧点味源化滑井父 母;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史奏安松你司曾血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
装酒优达美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弟力员担宪友居绝、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兄、 姐。
第三,赔偿权利
积紧所家师课主体限于与受害人有法定扶养
关系的人,不包括有事实上扶养关系的人。在人身损害
赔偿诉讼中,如何界定被扶养人,《最高人民法院
证措势减谁注参关于贯彻执 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基感施吧互兰差办法》和《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
题的解释》采取了“实际抚养人”的模式。将被扶养人 界定为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
过远接调跟植希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这种模式的缺陷是将导致那些在受害人死亡或者残疾前享有法定被扶养权利的 人,因受害人没有实际履行该义务而被排除在被扶养人的范
粮破级什围之外,显然不合理。
《解释
》采取了“法定抚养人”的模式,重新将被扶养人界定为“是指受害人
其错的封承支德非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
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 属”。这样,无论受害人在死亡或者
残疾前是否实际履行了扶养义务,都不影响那些依法享有被扶养权利的人获得抚养费的权利。这种模式明显符合公平原则,有利 于保护被扶养人的权益。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 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如父亲伤亡,还有母亲或者其他人扶养的,这一部分他不承担,他只赔偿受害人 应当负担的那一部分。
(2)、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受害人一方有一定的法律 常识,请求对死者的尸体进行部分提存,为胎儿出生后行使扶养赔偿权保存了证据。由于受害一方当事人没有法律常识,待尸体处理后,胎儿出生时发现胎儿无人扶 养,才想到要为胎儿行使扶养赔偿请求权时,因胎儿为非婚生子女,要想证明胎儿与扶养人这间原存在亲权关系却没有了证据,导致在实践中权利主体不能确认使这 类型案件的胎儿的扶养赔偿权无法行使。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 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及《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些规定,均体现了胎儿不论是合法 婚姻关系受孕还是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性行为受孕,就胎儿而言,都应享有扶养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若受害人死亡,尚有胎儿仍在孕育 过程时,执法机关就应当告知受害者的亲属,在征得其亲属同意的情况下,保存死者的部份尸体作为检材。这样待胎儿出生后为活体时,间按受害人在请求扶养赔偿 时才有充足的证据,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1)城镇居民中: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1、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 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死亡的: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 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 养损害赔偿权。但对其出生的胎儿怎样给付扶养损害赔偿,我国《民法通则》未作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有3种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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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27070
道路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答: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1、范围。被扶养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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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如何界定?岳母是否可以列为被抚养人?男方亲生父母是 ...
答:被抚养人的界定:1、受害人的成年近亲属,包括受害人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里所指的“成年近亲属”应符合三个条件:(1)与受害人存在法定抚养义务关系;(2)丧失劳动能力;(3)没有生活来源。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这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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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31766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条件是什么
答: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二、车祸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受害人死亡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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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40781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如何界定?岳母是否可以列为被抚养人?男方亲生父母是 ...
答:按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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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抚养人有哪些
答: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一、交通事故被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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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91861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和条件
答: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被扶养人范围有哪些 第一,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 婚姻法 中的 赡养 、 抚养 、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 第二,被扶养人包括以下两类: 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28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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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用户ID:10453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如何计算?
答: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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