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缔结的引渡条约清单
截止2018年2月,中国已对外缔结50项引渡条约(其中37项已生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 1993年8月26日签署 1999年3月7日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1995年6月22日签署 1998年5月7日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引渡条约 1995年6月26日签署 1997年1月10重投日生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1996年5月20日签署 1997年7月3日生效
5、中华人民共和国谁爱搞初知丰境聚受和罗马尼亚引渡条约 1996年7月1日签署 1999年1月16日生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差尼比代苦尔缺要试跳模约 1996年7月5日签署 1998年胞支轻证革长2月10日生效
7、中华人民共国袁和国和蒙古国引渡条约 1997年8月19日签署 1999年1月10日生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1998年4月27日签署 2004年4月27日生效
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引渡条约 抗训号说讲向并1998年12月10日签署 2000年7月令台概考犯13日生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柬埔寨王国引渡条约 1999年2兴议齐按字致粮样矿伟田月9日签署 200物重散头鲜按粒石0年12月13日生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引渡甚充院支条约 1999年11月8日签署 2000年9月29日生效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 夫2000年10月1斯8日签署 2002年4月12日生效
13、中华人民共和写地首划营知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1年10月30日签署 2006年3月12日生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引前李族立渡条约 2001年11月5日签署 顾东他住2003年4月5斯夜获凯日生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1年伟血销11月19日签署 20剂它表刘打落沿棉在酸工05年12月29日生效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1年12月10日签署 2004年11月17日生效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2年2月4日签署 2003年8月13日生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引渡条约 2002年5月13日签署 2004年5月24日生效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立陶宛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2年6月17日签署 2003年6月21日生效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3年11月3日签署 2008年1月10日生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 2003年11月6日签署 2005年10月30日生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西联邦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4年11月12日签署 2014年8月16日生效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塞拜疆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5年3月17日签署 2010年12月1日生效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 2005年11月14日签署 2007年4月4日生效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5年12月19日签署 2009年9月19日生效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6年6月20日签署 2013年10月17日生效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6年11月6日签署 2009年9月22日生效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7年1月31日签署 2009年7月25日生效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引渡条约 2007年3月20日签署 2015年7月17日生效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 2008年7月11日签署 2012年7月7日生效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引渡条约2009年7月1日签署2018年1月19日生效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0年10月7日签署 2015年12月13日生效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2年9月10日签署 2017年1月14日生效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引渡条约 2012年12月20日签署 2014年10月12日生效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4年9月13日签署 2017年1月18日生效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3年9月27日签署 2017年5月23日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4年5月4日签署 2017年12月2日生效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根廷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3年5月10日签署(未生效)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 2007年9月6日签署(未生效)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5年4月7日签署(未生效)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智利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5年5月25日签署(未生效)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引渡条约 2016年3月23日签署(未生效)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格林纳达引渡条约 2016年3月24日签署(未生效)
4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6年4月7日签署(未生效)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摩洛哥王国引渡条约 2016年5月11日签署(未生效)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刚果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6年7月5日签署(未生效)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 2016年10月31日签署(未生效)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6年11月16日签署(未生效)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7年5月13日签署(未生效)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肯尼亚共和国引渡条约 2017年5月15日签署(未生效)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巴多斯引渡条约 2018年8月31日批准(未生效)
扩展资料中国护照免签的国家
亚洲
(一) 免签国家
北塞浦路斯 - 90天
印度尼西亚 - 30天,需从124个口岸入境。如从不符合规定的口岸入境,可办理落地签证。
卡塔尔 - 30天,可延期30天。
阿联酋 - 30天,2017年12月19日与中国签署协议,2018年1月生效。
(二)落地或电子签证国家
亚美尼亚 - 120天,电子签证(31美元)或落地签证(33美元)。
尼泊尔 - 90天,落地签证(免费)。
吉尔吉斯斯坦 - 90天,电子签证(40-90美元不等)。
约旦 - 60天,落地签证(40第纳尔)。
印度 - 60天,电子签证(50美元)。
塔吉克斯坦 - 45天,电子签证(50美元)。
柬埔寨 - 30天,落地签证(30美元)或电子签证(36美元)。
老挝 - 30天,落地签证(20美元)。
东帝汶 - 30天,落地签证(30美元)。
斯里兰卡 - 30天,电子签证(30美元)。
马尔代夫 - 30天,落地签证(免费),可延长至60天。
黎巴嫩 - 30天,落地签证(免费),如有以色列入境记录则拒绝入境。
孟加拉国 - 30天,落地签证(50美元)。
伊朗 - 30天,落地签证(30-80欧元),可延长15天,如只前往基什岛和格什姆岛可免签14天,女性入境时有着装要求。
阿塞拜疆 - 30天,落地签证或电子签证(20美元)。
格鲁吉亚 - 30天,电子签证(20美元)。
马来西亚 - 30天,电子签证(200元人民币)或15天(ENTRI,160元)。经马来西亚转机前往任意第三国家(非始发地)并持有亚航或马航机票和第三国签证可免签5天。持有新加坡,泰国或印尼签证可落地签证7天(100美元)。
缅甸 - 28天,电子签证(50美元)或落地签证(30美元)。落地签证仅限乘坐广州出发的缅甸国际航空712号班机乘客。
泰国 - 15天,落地签证(2000泰铢),入境需出示20000泰铢现金。
巴林 - 14天,落地签证(25第纳尔)或电子签证(29第纳尔)。
文莱 - 14天,落地签证(29文莱元),需提供机票和酒店订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引渡条约
一、中国和美国有没有签订引渡协议?
中国目前并没有与美国签订引渡协议,美国、加拿大分别与110个国家和115个国家签有引渡条约,英国、法国分别与96个国家和108个国家签有引渡条约,而我国目前仅与41个国家签有引渡条约。
二、引渡条约的执行要求
在现代国际关系中,引渡已成为两国之间司法合作的重要形式,是国家主权的合法体现。
在实行引渡时,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请求引渡的主体必须是有请求权的国家,包括罪犯本人所属国和犯罪发生地国,个人不能成为请求引渡的主体。
2、引渡的发生须以被请求引渡罪犯居留在他国且犯有可引渡之罪为基本前提。
3、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三、引渡主体
能够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包括:
1、犯罪发生地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领域管辖原则”,又称“ 属地原则”所进行的管辖。即一国对其所属领域内的人和物或发生的事件,除国际法另有规定外,按照本国法律和政策独立处置的权利。这种管辖是以一国实际控制的领域(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为其实施范围的,是国际法中产生最早、最普遍的基本管辖形式。犯罪发生地是否在一国域内,往往成为该国能否成为一个引渡主体的关键。
2、罪犯国籍国
这是基于国际法上的“ 国籍管辖原则” 或“ 属人原则” 进行的管辖(即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问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这就是说,如果犯罪人是属于本国国籍的公民,国家就可以实行管辖。
3、受害国
根据国家属地优越权的延伸原则,国家享有保护性管辖权。因此,尽管犯罪行为发生地不在本国,甚至罪犯也不属于本国人,但如果犯罪行为的后果波及于该国,该国就可以行使管辖权,因而有权请求引渡。例如湄公河惨案,发生地不在中国和罪犯不是中国人,但由于受害的是中国商船及其船员,所以最后中国提出的引渡申请得到通过,糯康最终在中国受审并被判处死刑。
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结果发生地国和罪犯国籍国都有权请求引渡罪犯,当有数个国家为同一罪行或不同罪行请求引渡同一人时,被请求国将罪犯引渡给哪一国,国际法上并无统一规则。
这其中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中国在司法方面与国际没有接轨。我国目前与4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而与美国签订引渡协议的国家则达到了100多个。引渡协议可以使我国的一些犯罪潜逃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所以我国的司法制度还有待改革,以期有一天可以真正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