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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2024-06-14 18:09:31 作者:某某某i

一般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及赔付标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缩渐顶(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终倒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求候八乱计右操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高抓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一直很多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在工作中受伤就会给与劳动者带来严重的损失,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金以及福利待遇,在一定的期限内必须要进行认定,并且认定的申请流程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那一般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般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

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6、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8、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三、作出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对伤亡事故的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或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并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工伤认定的申请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主要程序有申请、受理、作出决定、送达,并且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是有一定的限制,只有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才能申请,因此在发生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工伤认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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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45432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如何走 答:法律分析: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优秀探友: ellen205 点赞
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66794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答: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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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14615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审批要多久? 问: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审批要多久? 答:【法律分析】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
优秀探友: 176******17 点赞
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33021
工伤伤残鉴定要走那些程序 答:程序: 1、因工 伤残 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伤残等级 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
优秀探友: 十一贝子米妮 点赞
探秘探秘探秘家用户编号:99784
工伤认定程序 问:工伤认定程序 答: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程序: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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