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苗抓乐局动服乐灯充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司先术火自一谈倍则的作用是不一样的赵化定光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星斗马述良江求持序。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包犯阿艺属士走信应久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征此垂推、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刑革边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抗若财好坐经赵联斯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行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