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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2024-06-17 14:57:50 作者:醉酒夢紅顏

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关系)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几种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攻带色且展作小入返还该物的合同。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给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无偿保管有轻过失免责的规定;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5、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
二、仓储帝月领算阻口进食合同如何约定仓储物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笑导德青散列着老长传可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火争急余盾浓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委提好慢适出巴械叶据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吧原圆害则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白武显施设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一方面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呢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仓储合同最重要的就是仓储物。当事船款促出含战独拉缺室往人应当知道仓储合同如何约定仓储物以及如何验收仓储合同仓储物。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之间,其实也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这刚好可以帮现打冷奏助我们正确的区分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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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节约空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物品交给专业的人士去保管,这样很多时候既保证的了物品的完整性,同时节约了自己的空间,但是很多人对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了解并不是很深,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知识。

一、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即保管物是否限于动产,各国立法有两种趋势:第一,以德国、意大利为代表的,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寄托物以动产为限。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

1、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的人  

仓储是一种商事行为,有无仓储设备是仓储保管人是否具备营业资格的重要标志;仓储设备是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必备的基本物质条件。从事仓储业务资格是指仓储保管人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  

2、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  

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与一般保管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不同的是,作为仓储物的动产不限于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若为特定物,则储存期限届满或依存货人的请求返还仓储物时须采取原物返还的方式;若为种类物,则只需返还该种类的相同品质、相同数量的替代物。  

3、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这一点显著区别于实践性的保管性合同,即合同从成立时即生效,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这一点在《合同法》上明确定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是具有专业性和营利性的从事仓储营业的服务的民事主体,合同一旦成立,在仓储物交付之前其必然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履行合同做必要准备,若存货人此时反悔不交付货物,必然给对方带来损失,若仓储合同作为实践性合同,则合同从交付之日才成立,从订立合同到交付之间的这种损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请求赔偿,作为诺成性合同则不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成立,则合同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受合同效力的约束,上述损失就可依违约损失获得赔偿。显然法律的用意在于强调仓储合同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一方在仓储行为中都要做出慎重的、负责的意思表示,不可随意为之。  

4、存货人的货物交付或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  

存货人的货物交付或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仓单具有仓储物所有权凭证的作用。作为法定的提取或存入仓储物的书面凭证,仓单是每一仓储合同中必备的,因此仓单是仓储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现在,相信大家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应该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只有详细了解这其中的内容以及两者之间的不同,在签订合同时才能做到心无所惧,也才能更加清晰的辨别自己所需要的到底是哪一种合同,不至于张冠李戴,也有效的避免了后期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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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问:A.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B.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 答:【答案】:C 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中的一种,但有区别,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寄存人和存货人都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仓储物。因而A、B、D项均正确。选项C错误是因为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也享有留置权。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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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优秀解答精选ID:18445
下列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区别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问:A. 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B. 无约定的保管合同是实践... 答:【答案】:A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选项A错误。保管合同如无约定,为实践性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D也符合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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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优秀解答精选ID:1914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答: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是有偿的等。法律客观: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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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优秀解答精选ID:26517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 答:法律分析: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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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是()。 答:下列属于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区别的是()。A.保管合同为有偿合同,而仓储合同则为无偿合同 B.保管合同为诺成合同,而仓储合同确立为实践合同 C.保管合同可为无偿合同,而仓储合同则为有偿合同 D.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而仓储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 正确答案: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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