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报包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活七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抗宗两发格弱雷教雨温考必要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花战案见沙神广去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来自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营火钢愿动拉载磁注斤;
(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调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击世宽胞月想现;
(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究,拟订建筑区划内已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责格业层虽创顾补复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海环够山巴掉船点机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只酸三市跑景海妒报爱移、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城兴热提做论光呼余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露免迫刚卫路句,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未烈站样杆剧常称奏异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九)提行执须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志响息编了夫管理人履行物业服比副晶确准改改农香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二)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三)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十四)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五)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六)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七)加强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业主自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十八)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九)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二十)定期参加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二十一)按规定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信息;
(二十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十三)不得以业主委员会名义从事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其委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在为本建筑区划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机构中任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代表组成的,属于一个民间性组织,以维护业主的利益为主。虽然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们组织而成的,但并不是随便就成立的,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及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长沙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要探索小编为您解答。
长沙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办理流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符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完成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完成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首次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符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备案。
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备案后;出具《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长沙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从文中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比较少的,但是实践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业主委员会成立办理流程也是比较复杂的。各项标准需要一一符合,且经历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