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热文 > 法律探讯

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2024-06-16 22:08:38 作者:泪人怎笑

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日常生活中,某人将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他人之后以合理价格卖给第三人。这天孩钟列析种情况下,关于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如果上升到民事诉讼的话,就涉及到夫同找室年还金一个当事人举证问题。那么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本文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我们一起范迫营虽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所书济不知

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到和无常之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究小者型庆孔,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

二 、举聚七球触非路些斯风画证责任是由谁承担呢?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第间地杨轴笔害观华志坏立三人若想取得所有权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善意的,这样无疑就加重了第三人的负担,对第三人尤为不利,也使得动产的善希些否团换夫握便龙级须意取得制度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若不由第热轮土协末益读末银三人举证而由其他人举证第三人为放算见凯脚未吸段非善意,困难会很大,制约因素会很多,不利于举证工作的开展。

笔者认为,善意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第三包美句渐差样人来承担,因为第三人是权利的主张者,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主张者来举证,并且善意的意思表示是第三人作出的,所以由第三人举证较他人更为方便、合理。同时为了减少第三人手任倒的负担,第三人以外的其他人若想说明第三人非为善意,应负举证责任。至于善意的标准,应有两个:第一个是时间上的标准,也就是说,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之时,第三人不知道动产转让人对该动产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第二个是实质条件,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动产转让人对该动产不具有所有权。笔者认为,第三人只要能举出这两方面的证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善意性。

总而言之,在善意取得纠纷镇才件给季块中,第三人是物品最终所有人。其他当事人在取证上面存在很多困难束例背止,而且很容易导致证据不足。尽管由第三人举证会加剧其负担,但是也要比他人举证好一些。所以小编认为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第三人承担。第三好盾责苗翻球高铁呢谓谓人只要能够在时间上和实质条件上达到善意的标准,就可以证明自身行为的善意。


延伸阅读:

民诉关于举证期限的两种确认方式

民事举证期限有多久,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日常生活中,某人将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他人之后以合理价格卖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关于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如果上升到民事诉讼的话,就涉及到一个当事人举证问题。那么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本文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

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这样就会造成当事人在交易时的不安全感,也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

、举证责任是由谁承担呢?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第三人若想取得所有权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善意的,这样无疑就加重了第三人的负担,对第三人尤为不利,也使得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并不能很好地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若不由第三人举证而由其他人举证第三人为非善意,困难会很大,制约因素会很多,不利于举证工作的开展。

笔者认为,善意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第三人来承担,因为第三人是权利的主张者,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主张者来举证,并且善意的意思表示是第三人作出的,所以由第三人举证较他人更为方便、合理。同时为了减少第三人的负担,第三人以外的其他人若想说明第三人非为善意,应负举证责任。至于善意的标准,应有两个:第一个是时间上的标准,也就是说,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之时,第三人不知道动产转让人对该动产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第二个是实质条件,即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动产转让人对该动产不具有所有权。笔者认为,第三人只要能举出这两方面的证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善意性。

总而言之,在善意取得纠纷中,第三人是物品最终所有人。其他当事人在取证上面存在很多困难,而且很容易导致证据不足。尽管由第三人举证会加剧其负担,但是也要比他人举证好一些。所以小编认为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只要能够在时间上和实质条件上达到善意的标准,就可以证明自身行为的善意。



案例聚焦点评:
优秀选文编号:10953
民事诉讼的结果证明责任由谁来承担? 答:(3)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4)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5)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不必然意味着其要承担败诉后果,例如对方当事...
探友网名: 四川都燕果律师 点赞
优秀选文编号:14341
善意取得 答:绝对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转让合同不适用善意取得。4.受让人须为善意 (1)善意的认定 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2)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探友网名: 186*****936 点赞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