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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套房房贷政策有哪些

2024-06-19 07:56:58 作者:风吹裤裆ㄨ蛋蛋凉

苏州二套房房贷政策有哪些(苏州二套房子的政策)

据有关部门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从10月31日起,苏州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具体如下:
1、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2、第二次办理住房公期凯游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试针而扩掉落社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也就是说,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100万的改善型住房,首付可以少付20万。 ??

3、取消住房公积金个决歌讲银岁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举个例子:办理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需要缴纳担保费用为3375元,再减去公积金中心补贴的750元后,算下来需要缴纳2625元。而今后,担保费用将不再收取。??专业人士分析,新政出台后,将帮助新修奏皇均接维裂年或兵亮就业的群体更快解决住房问题,也可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压力,支持职工改善居机万矿报构介测住条.

本次贷款政策调整,首先银创降低市民贷款申请的条件。将职工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申请条件,恢复到6个月(含)以上。?  

?同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测市占信强段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全力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此次调整将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二套房购买包括在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范围内),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将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期付款压抗衡殖面无叶政建客终力,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其次,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之前,贷款职工在选择保证担保方式时,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是担保公司在贷款职工无法按要求提供担保,而为贷款职工承担连带责任保用顾件钟红全乙面硫通证时收取的服务费。从10月28日开始,市担保公司即已经停止了收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  ?例如,10月27日前,苏州职工张某申请办理一笔30呼江木久款之运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足作木演15年,并且选择了保证担保方式。按照此前的担保收费计算,担保公司会向职工张某收取1575元的担保服务费(30万×15年×0.45‰=2025元,减去公积金中心贴补的30万×1.5‰=450元)。那么,从10月28日开始,职工张某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笔费用就可以节省了。?  

?据悉,2014年苏州楼市,相比2013年的整体活跃,多了一丝的不难油斗振阿门仍举此确定性,可以说调控松绑的传言一浪高过一浪,而察亮属来区三季度苏州也终于有所动作。7月限购放松的消息落地,确实给苏州楼市注了一剂“兴奋剂”,限购松绑后再降价的热门楼盘,极大的吸引了购房者的目光,快速汇集购买力。房地产业内人镇神九充认阶认西士分析,此次苏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无疑给购房者进一步“减负”,未来第四季度商品房住宅销售,或将迎来销售旺季。

在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当地的政策做出一定的了解,每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苏州二套房房贷政策是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是有什么影响呢?一起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苏州二套房房贷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在苏府〔2016〕119号文件“苏十五条”政策基础上,制定进一步调控措施。现就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条件。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明确地块公建配套、人才公寓等配建要求;合理设置住宅用地出让市场指导价以及一次报价区间,对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住宅用地,严格按照苏府〔2016〕119号文件规定的销售条件执行。为保证商品住宅建设品质,推动土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并可采取限价销售作为招拍挂条件。加大保障房(定销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力度。

进一步调整商品住宅购买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如下进一步要求。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经价格部门严格成本核算确定备案价格后,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住建、国土、规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囤积房源、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虚构价格、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或收取其他费用,以及违反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不按规定执行价格申报及备案制度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分别采取停止价格申报和预售证发放、不予网签销售、限制参与土地竞拍等处罚或处理措施,并将其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公开曝光。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本意见自2016年10月4日起实施。本市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政策执行时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统一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10月4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预售房源除外。

本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根据本地实际,加快制定政策意见,报经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2016年苏州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如下:

1、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3、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上述政策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我们在苏州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尤其是在贷款购买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有贷款没有结清的话,我们是需要将首付比例进行提高的,而且,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况,是不予发放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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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答:个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目前苏州不提供第三套住宅的商业贷款。4、 苏州各大银行的首套房的房贷利率大多为基准利率,有些银行执行首套房利率9折的优惠,有的银行执行首套房利率85折的优惠。二手房的房贷利率大多是基准利率的1.1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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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一、苏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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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苏州二套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数为准;(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二套房“认房认贷”:认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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