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经济补偿金个税径款检底速差呀流免征额:计算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总体经济补偿金如未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则不纳税。
2、应纳税额部分=经济补偿土它接似德供宪金-社平工资3倍;
3、【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离职后的经济补偿金是有一定发放标准的,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劳动在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但其也有相应的上限限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说一说离职补偿金上限是多少。
离职补偿金上限是多少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对企业改制改组中已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被改制改组后企业重新录用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职工在改制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不计算为改制后单位的工作年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37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第5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 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综上可知,对于劳动者离职时获得的赔偿金其上限是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即使离职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发放的,但最高也不能超过12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同时,如果符合纳税标准的话,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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