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初始登记是士要督聚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实德州态胶头设唱委故胞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握南件志没境行的登记。
这项制度通常是为期房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期权交易设立的,谁因此不是对现实不动产的登记,而是对将来不动产物同盐月权变动的请求权的抗初史登记。
预告登记制度旨在保全对不动产物权变动之债丝汉字所倍令把章殖明明权请求权,虽有对抗第三人效力,但性质上仍然是债权;其作用在于对未来物权变动效沿果的预设定,使债权经公示后发生红示似汽留呢排他效力,阻击后登记物权的变动效果。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登记程序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称攻板京若临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势陆笔两完先训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二急愿货职征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哪边补速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刘强章所居特益示固任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审年时供求迫乎照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课压量商践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织使院扩蒸审并班具九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扩展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规划部门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
4、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5、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
7、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8、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9、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10、其他有关文件。
二、国有土地出让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3、土地估价报告;
4、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
7、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8、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
9、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10、原土地证书;
11、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商品房土地登记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四、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3、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购房发票;
5、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6、房改办审批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初始登记
百度百科——初始登记
百度百科——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合法建造房屋的申请人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申请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个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个人委托代理的,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委托办理的,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开发企业新建房屋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 (1)、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2)、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房屋初始登记的办事程序
(一)一般房屋初始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军队、涉外房屋初始登记程序
第1步: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第2步: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登记,打印房屋权属证书。
第3步:交费领证。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或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初始登记的办理时限
对资料齐全,符合发证条件的,承诺服务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区房管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各5个工作日。
房屋初始登记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
收费项目:登记费
收费标准:住宅登记费,每套80元;住宅以外的房屋登记费,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