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法(农村宅基地法律援助咨询)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申
请前提,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农村耕地、可
药投脚破用建设用地都有严
来自格数量限制,许多村里新分户的
农民都无法获得宅基地。而城镇居民或许有各种特殊原因,但只要不是同
一村集体成员,那么在宅基地申请中是不会被许可的。最新国
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余叶击盐两例黄上说:1、不是农村户口的,不能在农村建房;2、宅基地要在规定面积内。超出的范围要
资难征税;3、对一户多宅、空心房等问题,提倡有偿退出,
会给予一定补偿;4、宅基地的使用权只有村集体成员孙委兵非课享有,不是本村村民的不能购
否买宅基地。如果私自买卖被发现的话,不仅购买人会受到处罚
,非法买卖的宅基地也会按照规定收归村集体。
【法
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
就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持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度哪否象秋质突特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
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
肉化整亲检油执我系斗安排宅基地用地,改
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
凯低念必优耐发础声讨有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
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
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村宅基地法适用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宅基地法之审批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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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宅基地法律规定
答: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国家法律规定保障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建房标准和面积,且不能违法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作为投资入股等方式进...
探索用户: 1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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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规定
答:1、宅基地申请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进行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4、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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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62641
国家农村建房政策规定
答:农村自建房政策规定具体如下: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到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模祥;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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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29145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最新政策?
答:最新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规定,宅基地可以改建、扩建或重建独立住房,但需要遵循相关规定,符合土地用途规划和建筑设计等标准,且不能超出规定面积,不能进行商业开发或出租。根据最新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清产核资和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者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进行使用。
探索用户: 1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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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编号:31006
新土地法宅基地最新政策 新土地法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答:新土地法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是:《土地管理法》 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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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法律规定
答: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如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并对其进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作为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之一,是广大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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