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宅基地确权是按户口本上的人进行确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一户一宅,也就是说农村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再在该宅基地上建房。这个规定就已经明确说了,宅基地的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由户主或来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来申请宅基地的确权登记。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氢圆望帮题皇答初及入许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位慢法哥刻应对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三)
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户口宅基地标准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户口宅基地申请
第十四条
(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